初三1班少羽同学,在校期间屡次发生贩卖军火、旷课、抽烟、嫖娼等违反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的行为,且屡教不改,严重违反了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校纪校规。
目前根据《珠海市红旗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,给予少羽同学留校察看处分,在年级范围内进行通报。
希望收到处分的学生能够认真反省,积极改正错误,自觉遵守校纪校规。其他同学要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做勤奋好学、遵规守纪的中学生。
本处分决定一式两份,一份存档,一份公示。
学生签字:
学生家长签字: